訊息公告 / 法規公告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推動建築物光纖入戶政策,請恪遵[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使用管理規則]及[建築物屋內外電信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]規定,請查照,並轉知所屬知照.
說明:
  一.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推動行政院101年5月核定之[數位匯流發展方 案(2010-2015年)光纖入戶政策,
      業於104年8月5日修正發布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使用管理規則],並於105年8月5日施行.依該管理規
      則第9條第3項規定,公有建築物.集合住宅,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且使用類為公共集會類.商
      業類.{休閒.文教類}或{辦公.服務類}等之新建建築物,應設置光纜相關設施.另為配合該政策之目標,復於
      105年8月修正發布[建築物屋內外電信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],將光纖相關設計.施工及測試技術列入規範.
 二. 新建之建築物屬上述需引進光纜者,起造人即應依上開規定,規劃設置相關光纜設備及其空間,並於申報開
      工前,將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設計圖說本會審查.設置完成後送本會審驗(相關審查.審驗業務,本會已
      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).經審驗合格,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始得提供起造人或所有人申請之電信
     服務.
 三.有關旨揭規定,詳參本會網站.

訊息公告 / 法規公告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推動建築物光纖入戶政策,請恪遵[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使用管理規則]及[建築物屋內外電信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]規定,請查照,並轉知所屬知照.
說明:
  一.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推動行政院101年5月核定之[數位匯流發展方 案(2010-2015年)光纖入戶政策,
      業於104年8月5日修正發布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使用管理規則],並於105年8月5日施行.依該管理規
      則第9條第3項規定,公有建築物.集合住宅,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且使用類為公共集會類.商
      業類.{休閒.文教類}或{辦公.服務類}等之新建建築物,應設置光纜相關設施.另為配合該政策之目標,復於
      105年8月修正發布[建築物屋內外電信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],將光纖相關設計.施工及測試技術列入規範.
 二. 新建之建築物屬上述需引進光纜者,起造人即應依上開規定,規劃設置相關光纜設備及其空間,並於申報開
      工前,將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設計圖說本會審查.設置完成後送本會審驗(相關審查.審驗業務,本會已
      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).經審驗合格,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始得提供起造人或所有人申請之電信
     服務.
 三.有關旨揭規定,詳參本會網站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