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息公告 / 法規公告

經濟部水利署-重申自108年2月1日施行之「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」其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第2款過渡條款規定已於今年(109年1月31日)屆期,土地開發利用如符合本辦法第2款及第3條規定者,義務人應提出流管制計畫書及出流管制規劃書,詳如說明轉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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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水利署-重申自108年2月1日施行之「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」其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第2款過渡條款規定已於今年(109年1月31日)屆期,土地開發利用如符合本辦法第2款及第3條規定者,義務人應提出流管制計畫書及出流管制規劃書,詳如說明轉知。